1、2004年6月24日夜,青阳县骤降暴雨,山洪暴发。造成全县县乡公路多条线路发生重大土石塌方和构造物破坏。灾害发生后,县交通局一方面向县政府汇报情况,请示处理意见;一方面安排人员对全部路线进行巡查,及时摸底、排查、登记;同时组织工程机械和车辆对险工险段进行抢修,以求尽快恢复交通,并在受灾路段设立了相应的警示标志。报请县政府同意,对受害最严重的蓉十公路实行封闭交通。由于发现及时,采取措施有效,灾害未造成人车伤亡。
这次山洪造成的土方塌方约2.694万方,石方塌落55立方,路基坍塌0.34万方,挡土墙倒塌565立方,冲毁涵洞4道21延米,标志牌3块,警示桩7根,直接经济损失约110万元。目前县交通局正在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2、6月30日,县交通局就《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在华林饭店五楼会议室对全体职工进行了再次培训。
局长吴葆春作培训动员讲话后,副局长赵仕平就交通部门如何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作了详尽的辅导。他强调指出交通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一要认真学习,充分认识《行政许可法》实施的重要意义。二要加强培训,每个人必须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行政许可法》的条文。三要认真做好交通部门的清理工作。四要依据《行政许可法》建立和健全有关制度。五要加强交通队伍的建设,使每个人都能按《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办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培训结束前,全体职工观看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汪永清主讲的《行政许可法》教学光盘。
3、6月16日,县交通局召开全系统安全、防汛、反超载工作会议。
副局长赵仕平传达了市交通局在石台召开的反超载、超限工作会议精神,公布了县交通局“反三违月”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防汛工作方案,并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进行了布置。
吴葆春局长强调了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创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自检,群众广泛支持的格局。二要突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公路、水路、运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到“三不放过”即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不放过,安全措施不落实到位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放过。三要统筹安排,严格责任追究。当前的各项工作要与防汛工作相结合,与“反三违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相结合,使交通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