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下旬,丁桥—明塘、丁桥—南陵县界两条公路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工作已完成。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施工图必须通过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交付实施。3月30日,受青阳县交通局委托,池州市交通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青阳县境内丁桥—明塘、丁桥—南陵县界两条公路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评审。参加人员有市交通局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五位专家、市交通局工程科汪伟科长、市县乡处郑卫华副处长、县交通局吴葆春局长、县乡所吴旭宽副所长和省公路设计院代表江光炫工程师。
专家组对此两条公路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认真的评审一致认为质量较高。设计文件中的内容齐全,图表清晰,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可交付工程实施。
由于该项目工程资金筹措的难度,考虑到青阳县的实际情况,与会专家进行了反复地研究和认真论证,不得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一些次要项目进行删减和降低标准,因此,结合池州市其它县、区的经验和做法,依据省交通厅(2003)6号《安徽省通达工程实施意见》中有关设计标准的精神和《安徽省县乡公路工程实施标准》中拟定的县乡公路典型路面结构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专家组针对性地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章节和内容提出了切合实际的修改意见。
省公路设计院的代表江光炫工程师在评审会上,作了表态性发言,表示非常感谢专家组对设计文件提出了许多的宝贵意见,回去后,根据专家组意见尽快地加以修改完善,以便工程早日实施。
市局汪科长、市县乡处郑处长、县局吴局长在评审会上,分别站在主管部门不同的角度,对该项目的概况进行了介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部分内容修改提出了原则性的意见,对该项目今后的工作安排提出了具体的要求。